要守住錢,今年一定要注意!2019 財政新制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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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六補班日 台股不再開市

2019 年起的周六補班日,台股都不再補行交易,2019 年共有三個周六補班日,包括:1 月 19 日補農曆新年連假、2 月 23 日補 228 連假、10 月 5 日補雙十連假,台股都不再獨步全球開市,但是,一般民眾、銀行業照常補班,而證券、期貨市場不交易也不交割,交易所及券商公會、券商是否要照常補班,則依各家券商自行決定。

2. 開放證券商發行之指數投資證券 (ETN) 掛牌交易

開放淨值達 100 億元以上、資本適足率不低於 250%、財務狀況符合證券管理法令規定及未受警告以上處分等條件的綜合證券商可以發行 ETN(指數投資證券)。

ETN 是由券商發行,無優先授償順位、無擔保的有價證券,且不支付利息、不保障本金,無第三方保證,而 ETN 具到期日,將用來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由券商到期時支付投資人追蹤標的的報酬。

其中,富邦證券的首檔 ETN 商品「臺灣指數公司特選大蘋果報酬指數」、元富證券「標普中國新經濟指數(S&P New China Sectors Index)」、元大證券「台灣指數公司特別股混合高股息 20 報酬指數」等三檔 ETN 搶得頭香,最快將於4月底掛牌上市,以滿足投資人商品多元化的需求。

3. 強化期貨市場交易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將臺指選擇權納入實施範圍

為防範交易人錯誤下單、胖手指及盤中委託簿流動性瞬間失衡,而產生價格瞬間異常波動,金管會督導期交所建置期貨市場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目前適用商品包括國內股價指數期貨商品;另期交所已規畫將臺指選擇權納入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實施範圍,預計 2019 年第 2 季上線。

4. 強化金融機構股東會委託書之使用

鑑於金融機構的營運涉及存款戶及保戶權益,若持有少數股份股東,利用委託書取得公司經營權,恐影響金融機構的穩定經營,為強化金融機構股東會委託書的使用,金管會規定自 2019 年 7 月 1 日施行強化金融機構股東會委託書之使用。

首先,金融機構召開股東會,若有選舉董事或監察人議案時,其一般徵求人持股資格,由現行繼續 1 年以上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 2,提高為千分之 5,並刪除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八十萬股以上的條件。

再者,金融機構的股東,如擬委託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徵求人,委任股東資格條件修正為繼續 1 年以上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0% 以上,且以符合金融控股公司法、銀行法、保險法所定大股東適格性規定,或不適用前揭法規相關申請程序者 (如政府持股) 為限。

5. 上市櫃公司薪資全都露

上市櫃公司申報新增「非擔任主管職務全職員工」薪資資訊,月薪低於 4 萬元,或年薪未達一定標準的公司,申報時應說明「低薪」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