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融監理沙盒終於三讀通過,這次是玩真的還是只是玩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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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末立法院三讀通過「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台版的金融監理沙盒千呼萬喚始出來,此條例的通過象徵著政府加速開放、改革的決心 ,金融科技業者終於有機會跨越門檻及法規限制,進行金融創新,這無疑是自 2015 年「數位金融 3.0 計畫」推動以來最好的消息。

為什麼監理沙盒的通過對台灣金融科技發展如此意義重大呢?以電子支付為例,2015 年初即通過專法,國內業者前仆號繼地投入,看似百家爭鳴,發展逾三年來,卻是雷聲大雨點小。回頭檢視原因,除了消費場景建置不足、金融環境限制等,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則是主管機關在法規上的限制相對嚴格,業者普遍感到有志難伸。

未來,在監理沙盒的實驗場域及期間內,業者將可不受現行法規限制試驗創新,並且與監管者共同解決在測試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監理與法律議題,對於促進金融科技創新意義重大。

誰將有機會進入金融監理沙盒?

面對這個大好機遇,各界似乎都躍躍欲試,金管會顧立雄主委也表示鼓勵所有人申請,究竟誰將有機會進入監理沙盒呢?筆者認為, 未來的申請者將分為金融 (Fin) 及科技 (Tech) 兩個維度。

首先是金融業者,對此讀者可能感到不解,監理沙盒的立意不就是要顛覆傳統,為何金融業者也來分一杯羹?台灣有部分積極創新的金融業者,近年來在基於生物辨識、人工智慧、區塊鏈技術的業務開發上逐漸有所作為,以線上業務為主的數位銀行、網路銀行也如雨後春筍般出現。隨著監理沙盒上路, 積極創新的金融業者在未來很有可能與科技新創團隊合作,以聯合參與的形式進入監理沙盒 ,以確保創新業務符合主管機關要求,達節省成本、增加效率的目的。

再者則是科技業者,在此類型中 包含具有流量優勢的電商平台及具有技術優勢的科技新創團隊。電商平台挾帶著既有規模、數據及技術,早有進軍金融業的念頭,只是過去礙於法規,跨界門檻高,如今透過監理沙盒可能有更大的想像空間。

 

另一方面,科技新創團隊在台灣雖不斷萌芽,在政府相對保守的立場下,生存卻是大為不易。

部分創新模式處於模糊地帶,雖未被明令禁止,卻不容易被市場接受,也無法與既有金融業者順利合作,如虛擬貨幣交易、ICO 等;部分創新模式受法規限制,無法徹底普及,如機器人理財,金管會雖已同意上路,但要求有投顧身分,對投顧本身也有限制,譬如規定須先經過客戶同意,機器人才能重新調配投資組合,又或是如電子支付,金管會雖已通過專法,卻訂有經營門檻、交易上限、驗證手續等,對於科技新創業者來說都還有調整空間。

不管是何種創新模式,都希望藉由監理沙盒的實驗獲得認可,在政府支持及保障下,進到市場與產業接軌,為企業及消費者提供服務。

究竟是玩真的,還是玩玩沙?

金融監理沙盒預計將在 2018 年第二季度進入申請階段,在各界引頸企盼的同時, 該思考的是,法規通過只是第一步,究竟金管會將賦予監理沙盒什麼使命、目標和實際任務,將帶領台灣金融科技走向何處?

未來監理沙盒可能走向兩種完全不同的路徑,一種是大家所期待的顛覆型創新,自產品、通路或是服務流程切入創新,提供企業及消費者不同以往更便利、流暢的金融服務體驗;另一種則是大家不樂見的形式型創新,如同網路投保的概念,只是把線下商品搬到線上,本質未有太大的改變。

筆者認為, 金融監理沙盒必須真正走向顛覆型創新,才能促進金融科技創新發展,核心關鍵取決於當局者的改革決心和開放幅度 ,包含在審查過程中,願意開放更多元的創意及團隊進入,在實驗期間保有一定彈性空間,如適時縮短實驗期、減少繁冗流程等等,當然最關鍵的還是在實驗通過後,能確實並如期地修改相關法規,當局者在每一個環節的舉措都將影響金融科技的創新動能及延續力。

既期待又怕失望落空

面對即將上路的金融監理沙盒,多數業者是既期待又怕失望落空,一方面期待透過沙盒得到政府的支持及資源,更好地實現技術與創意,最終能走向市場更有效地服務消費者;另一方面,又擔心政府開了一扇門,又築起了另一道牆,到頭來只是白忙一場,枉費投入的時間及資源,再次回到原點。

 

 

文章出處:https://lnk.pics/58GL6